核心提示:长期以来,数据采集困难、影响医疗质量等质疑不时泛起,也成为相关部门冷遇按病种分组付费的托辞。按病种分组付费,必定会触动利害方的利益。
针对按项目付费扭曲价格机制而导致看病贵的问题,改革者呼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已经年累月。2009年新医改方案当中,也早已明确提出“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”。
“支付制度是公立医院改革关键环节。”国家医改咨询委员会委员、中华医学会党组书记饶克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“目前,国际上普遍采用按病种付费、按人头付费等,对于形成正确的激励机制,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,抑制医疗费用的迅速上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。”
长期以来,数据采集困难、影响医疗质量等质疑不时泛起,也成为相关部门冷遇按病种分组付费的托辞。实际上,真正影响按病种分组付费推行的仍是利益格局调整,因为其涉及药品采购和人事管理两项关键制度的改革。
在新医改三年规划即将结束时,研究和探索最早的北京市终于率先在全国真正迈出了第一步。
记者获悉,从今年8月1日起,北京市启动6家医院试点按病种分组付费。
作为北京按病种分组付费项目技术组的总负责人,北医三院医保办主任胡牧指出,如果相应制度的转变完成的话,那么按病种分组付费的效果会非常明显。
但目前来看,可能还会面临一个僵持期。
倒逼医院改革
此次北京市按病种分组付费试点的启动号称是“十年磨一剑”。
早在2003年,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北京市医院管理研究所、北医三院,进行按病种分组付费的研究。
所谓按病种分组付费,是依据疾病诊断相关组(Diagnosis Related Groups,简称DRGs)所实施的预付款制度(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,简称PPS)。
分组主要是根据患者年龄、疾病诊断、合并症并发症、治疗方式、病症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,将诊断相近、治疗手段相近、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,分入若干病组。
目前,北京市实现了本土化的病种分组方案已经达到了650个。
据记者了解,2011年7月18日,北京市人社局、卫生局、财政局和发改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开展按病种分组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称“通知”),决定于今年8月1日启动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。
第一批试点的6家医院包括:北京大学第三医院、北京大学人民医院、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,以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的北京友谊医院、朝阳医院、天坛医院等。试点的病种范围为108个病种组。
各病种分组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管理,定额标准采用社会平均成本法确定。即按照北京市2010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诊治同一病种分组医保患者、实际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均次费用测算,确定该病种分组的定额支付标准。
以病组“颈动脉及颅内血管内手术”为例,定额标准为64426元。如患者本次住院实发费用为60000元,医保对患者的起付线以及按政策分担比例均按60000元计算,而4426元的差额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医院。如花费为80000元,高于定额标准,则仅按64426元计算。医院不仅无法获得差额收益,反而还要承担15574元的额外费用。
“这其实是形成了对医院的外部压力,迫使医院要在体制和机制上进行改革。这意味着,按病种分组付费的推行将倒逼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行。” 北师大公共项目评价中心主任金承刚如是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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